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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兼业行为的出现及不断深化影响着农业经营方式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民族地区的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土地利用率较低,农业经营的难度大,经营效益低,农户从事农业经营的积极性普遍很低。上世纪末以来,西部大开发、沿边开放等一系列战略的实施提升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速度,虽然与其他地区相比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二、三产业的发展滞后,非农产业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但是,随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民族地区与发达及较为发达的东、中部地区一样,同样融入了中国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的进程,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阶段。在此背景下,农户兼业现象出现并逐步扩展,对农业经营和农村经济发展,尤其农民收入增加的复杂影响不断加深。由于农业与非农业收入差距拉大,农民从事收入水平较高的二、三产业意愿普遍增强,尽管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与农外就业,但劳动力向农外转移流动的趋势不会改变。就民族地区而言,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其流动转移的有其特殊性。加之,我国早期实行重工业化发展战略,并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体制,城乡二元结构有“固化”属性,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尤其是民族地区的农户兼业有独有的特征。
本文根据民族地区农户兼业经营的本质属性,提出了对立论主题的基本判断:第一,我国民族地区小规模兼业农户经营方式的发展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在资源条件约束下,小规模兼业农户的过度发展对农业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最显著的方面是,农业劳动力的兼业型转移会抑制土地流转,使小规模经营固化。这不仅不利于农业自身的发展,更不利于农村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与发展。因此,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必须加快剩余农业劳动力转移,克服兼业经营不利影响。第二,根据我国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农户经营发展模式应为适度集中型的模式,也就是实现适度规模的专业或兼业农户与小规模的兼业农户并存的格局。在特色农业发展,土地适度规模形成,环境保全等多重目标选择有机协同基础上,谋求以多元途径,逐步推进规模经营的实现。第三,实现上述目标的关键在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目前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分业型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主要障碍在于非农产业的就业机会及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不仅如此,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特色农业,通过环境政策支持的可持续经营机制与体系的形成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