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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的夫妻平等关系是社会性别关系在家庭结构中的投射。家庭的个体化理论提出,个体可以凭借独立自主的主观意识和选择的自由来实现个人对家庭生活方式的介入,根据自身的需要来进行家庭生活方式的管理。家庭从而成为实现自我发展的过程而非结果。在现代社会中,夫妻平等关系的建立需要在家庭内部维持个人自主性的同时,通过形成围绕共享的价值观念而运行的交往互动模式得以实现。本文以上海基督徒群体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个体夫妻伦理观念与家庭关系模式的考察,探讨核心家庭中的夫妻平等关系的建构过程。通过将基督教教义与个人观念相比较,研究发现以“夫妻合一”、“肋骨说”与“妻子要顺服丈夫”组成的教义构成了基督徒关于夫妻伦理的观念基础,而个体化的行动方式能够使基督徒在家庭生活与个人观念的调适整合过程中,建构融合的夫妻关系。研究从三个方面对基督徒家庭中的夫妻平等关系进行概述与分析。第一部分就基督徒对圣经中夫妻伦理的理解展开,个体平等与夫妻合一作为观念基础,为基督徒的夫妻平等关系建构提供了文化资源。第二部分从夫妻交往模式中的影响因素、家务分配模式与家庭决策的产生机制进行阐述与分析,在基督徒家庭中,以自我为中心的互动模式与以夫妻关系为中心的交往模式同时存在,不同的互动模式是个体化信仰与夫妻合一伦理共同作用下的结果。第三部分着重探讨夫妻对子女教育过程的介入,子女的信仰身份作为教育模式的聚焦点,反应了夫妻关系中协商机制的形成过程。论文认为,家庭的个体化过程中,由个人本位与夫妻合一构成的观念使得平等关系在以个体性为前提的同时,通过对共同价值观的追求削弱了权利义务的分配在夫妻关系中的稳定中发挥的功能。夫妻平等关系的建立过程是由个体在对内在观念与外在因素的调整过程中,通过行动方式所体现的统一结构。夫妻关系的优先性,促使个体在处理其他家庭关系时能够以维持良好的夫妻关系为前提,平衡家庭内部的矛盾冲突。个人自主性与融合性在夫妻平等关系的建构中共同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