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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要按照协议或者合同的约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资金的偿付义务。我国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急剧膨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十分突出,其违约将会对地方的政治、经济、金融等方面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从法律层面而言,我国地方政府违约风险的防控存在着诸多困境,但也有着一定的有利因素,结合国外相关经验可以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法律防控提供可行的建议。本文的写作分四部分,具体而言:第一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违约概述。地方政府债务是地方政府为了满足其职能需要,通过设立投资、融资平台公司融汇资金,且以地方政府债务作为潜在的偿还或者担保主体所产生的债务。促使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违约的主要因素有政府盲目投资、社会保障支出不合理以及法律监管的缺失。地方政府在违约风险加大将导致一系列不利后果,如政府财政负担的加大、泡沫经济的产生、政府信用等级的下降以及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二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法律防控之可行性。这部分主要从国外相关经验及国内有利因素方面进行论述。欧盟成员国的债务监管制度以及美、日的地方债券制度不失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效方式,美国加州的财政危机也为我国提供了相当的警示作用。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经验支持以及国家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能力都是我国防范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的有利因素。第三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防控的法律困境。我国防范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的法律困境主要有:缺少相关的法律规范、现有法律间存在冲突、分税制不完善。除此之外,债务监管机制的滞后以及债务预警机制的缺位、债务偿还担保机制的不合理也是防范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的法律困境。第四部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法律防控机制的对策。首先,要改革现有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要在修改法律、完善分税制、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法、建立地方债券制度以及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监管机构方面等方面努力。其次,要完善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使地方政府债务违约有严格的预警机制并在危机出现时能够及时应对。再次,要建立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担保制度,改革现有地方政府债务担保中不合规、不合法之处,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造成的损失。最后,要完善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机制,要在偿债主体、偿债资金来源以及债务偿还计划上努力,保证地方政府债务的按期履行,减少其违约风险发生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