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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增加企业价值,而影响企业价值的路径有两条,即现金流与资本成本,其中资本成本又包含了债务资本成本与权益资本成本,因此,公司治理的改善能够通过降低权益资本成本这条路径来增加企业的价值。股权结构又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本文试图通过研究股权结构与权益资本成本之间的关系,来探求一条通过调整企业股权结构来降低权益资本成本,从而最终增加企业价值的路径。本文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为契机,利用2008-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为基础,运用描述统计、因子分析、线性回归及显著性检验、异方差分析等方法,对我国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权益资本成本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得到以下结论:1.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权益资本成本是显著正相关的。换言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一个大股东增加持股比例,则会使权益资本成本上升。这就说明,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利益侵占要大于利益协同效应。2.股权的相对制衡对权益资本成本的影响较小且并不显著。换言之,增加股东数量或是增加第二到第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并不能显著降低权益资本成本。这就说明,股东间的监督、制约并不是很有效的。3.在国有股持股比例低于45%时,国有股比例与权益资本成本显著正相关,在国有股持股比例高于45%时,国有股比例与权益资本成本关系不显著,但其均值在50~55%时达到极小值。也就是说,当国有股比例低于45%时,降低国有股比例可以降低权益资本成本。当其超过45%时,将其控制在50%~55%为宜。4.在国有绝对控股、国有非绝对控股、非国有绝对控股、非国有非绝对控股四类企业中,非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权益资本成本均值明显高于其他三类,而非国有非绝对控股企业权益资本成本均值明显低于其他三类。换言之,当企业存在控制性大股东时,适合由国有股来担任这一控制股东的角色,当企业不存在控制性大股东时,国有股更适合做小股东。而当企业为绝对控股时则更适合由国有资本担任大股东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