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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因我国民事诉讼中悄然兴起的滥用诉讼权利问题而起。由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晚,对滥用诉讼权利问题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立法处于空白状态,导致实践中对滥用诉讼权利行为束手无策。本文对两大法系有关滥用诉讼权利及其相应的法理基础进行比较研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笔者审判实践中的体会,尝试建构我国防治滥用诉讼权利行为的体系。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滥用诉讼权利的概念、发展及界定。本章介绍了两大法系对滥用诉讼权利的不同概念界定及两大法系的概念发展路程,通过对两大法系有关滥用诉讼权利概念和发展路程的比较分析,界定滥用诉讼权利的内涵。文章认为,民事诉讼领域中的滥用诉讼权利,是指当事人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在缺乏合理的根据情况下,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诉讼权利,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行为。滥用诉讼权利的构成要件,可以从主观过错、客观行为、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四个方面界定。第二章:滥用诉讼权利的类型化及原因。本章对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进行类型化研究,对滥用起诉权(反诉权)、滥用管辖异议权、滥用上诉权、滥用其他诉讼权利等主要类型进行分析,剖析滥用诉讼权利行为产生的原因,以便总结规律,形成有效的防治措施。本章认为滥用诉讼权利现象在民事诉讼领域中愈演愈烈的原因在于法律氛围淡薄、法律的局限性、利益的权衡比较及审判工作科技含量不足。第三章:滥用诉讼权利的危害。本章对滥用诉讼权利的危害后果从侵害相对方的利益、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等三个方面作了分析,表明了规制滥用诉讼权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四章:规制诉讼权利滥用的法理基础。本章阐述了两大法系有关规制诉讼权利滥用的指导原则或理念基础,对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正当程序理念和程序正义原则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虽有交叉之处,但有区别的必要性,为在民事诉讼领域中规制滥用诉讼权利提供了有效依据,指明了路径。第五章:规制滥用诉讼权利的措施。本章总结了域外比较有代表性的规制滥用诉讼权利的措施,为在民事诉讼领域规制滥用诉讼权利行为提供了参考,并从立法建议、司法举措及法律氛围三个方面入手构建我国的规制滥用诉讼权利体系。文章认为,民事诉讼法应将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作为基本原则;我们应借鉴国外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在法律中规定有关滥用诉讼权利行为的确认无效制度、惩治制度及侵权责任,审判机关应充分行使诉讼指挥权,不断将科技的最新成果应用到审判工作中,不给滥用诉讼权利者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