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私募股权基金的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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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资本市场也不断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近些年来,随着社会公众投资热情的不断高涨,私募股权基金开始从幕后走向台前,并不断出现私募股权公开化的趋势。原本只有部分最富有阶层参与的高端投资活动,在普通投资者群体中影响日益增长。但是由于证券市场的监管方式和私募股权基金自身的独特属性,注定了这不可能是一个零门槛的行业。2011年2月,国家相关部门下发《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草案中,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法地位得到国家第一次明确的承认,并确定了相关的规范要求。借助本次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的契机,本文将深入探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准入条件,其中主要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人的准入条件和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的准入条件。投资人的准入条件主要涉及到资金和投资经验,简单说就是中小投资者的准入问题;而从业人员的限制主要为从业经验、专业知识方面的要求。最后,为了更清楚地厘清相关问题,本文结合目前我国非常严重的非法集资问题进一步说明私募股权的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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