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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现代意义上的卫生事业的出现可以追朔到清末民初时期,然而其系统的、大规模的城市卫生建设则是始于1927年杭州市政府的创设。杭州市政府成立伊始,即给予了卫生行政建设和城市卫生建设以相当的重视。1927—1937年间是民国时期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十年”,在政府和人民苦心孤诣的经营之下,杭州一跃而成为外人所推崇的“东方最清洁之都市”,赓续了古杭东南形胜、人间天堂的美誉。1927—1937年杭州卫生行政建设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的内容:一、卫生行政机构的设置及沿革,包括存在仅两个月的杭州市卫生局以及之后渐趋稳定的市政府卫生科、作为议决和咨询机关的卫生委员会、负有卫生保健职责的基层自治组织以及肩负医疗和防疫重任的杭州市立病院等;二、卫生行政的规范化运行,涉及一系列的政策、制度和法规等,如职员的任免与考勤、行政计划、经费问题、卫生法规及工作报告等;三、卫生行政管理下的城市卫生建设,杭州在普遍的卫生事业建设均能陆续开展的同时,还在诸如设置卫生实验区、筹建西湖博览会卫生馆以及对传统中医药学发展的重视等方面成效卓著。1937年12月杭州沦陷以后,市政府原有的卫生行政组织及城市卫生建设遂戛然而止。卫生事业是一项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的浩大工程,其发展依赖于良好的社会环境,而政府的卫生行政组织更应该切实履行其组织、管理和监督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