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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监护目前在我国尚属一个新话题,然而在国外已经具有了悠久的历史。自1999年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国家行列,成为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其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以及对制度提出的考验可谓史无先例,如何应对如此之老龄化,这就给中国政府提出了一个相当严峻的课题。为了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挑战,同时也为了能够与国际相接轨制定一部完善的《中国民法典》,本文研究并介绍了邻国日本的成年监护制度改革和日本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将我国的成年监护制度与日本的成年监护制度相比较,期望从比较中发现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长处与不足。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我国研究成年监护制度的必要性,首先对监护制度及相关概念作了介绍,然后通过分析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具体情况,阐述对成年监护制度需求的迫切性。第二部分,分析了邻国日本1999年进行的成年监护制度改革,其中日本成年监护制度分为法定后见制度和任意后见制度,法定后见制度又分为后见、保佐和辅助三种制度,最后对日本成年监护制度改革的意义作了介绍,期望从中探求我国目前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第三部分,对中日两国的成年监护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通过对中日两国成年监护制度的体系、监护人选任、监护人监护事务、监护人职责等的比较,分析我国在成年监护制度方面的成功与不足。第四部分,是笔者对我国成年监护制度提出的看法和建议,对前面比较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自己对问题的看法,期望我国在成年监护立法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能够早日解决,使我国的成年监护制度更加完善,更好的保护老年人及需要制度保护的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