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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应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作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不断改革完善。党的十八大后,经过一系列改革,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形成当前一档基本税率(16%)+两档低税率(10%和6%)(不包括零税率和征收率)的税率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复杂、档次较多,税率水平偏高,仍存在简并优化空间。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增值税将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和税率结构来进一步改革完善。因此,在后“营改增”时代,深化增值税改革研究的重点为增值税税率结构和税率水平如何调整以及调整后产生的影响。本文从省级政府层面出发,研究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对各省财政收入的影响以及政府减收效应地区差异,从政府间横向财政公平角度对进一步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提出政策建议。本文共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通过研究背景及意义和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指出国内外学者在本文研究方向相关领域未涉及或不足之处,得到本文研究框架;第二部分为增值税税率设计的理论分析,通过税收中性理论、税收公平理论和增值税税率结构对地方政府收入的影响机制分析,为本文实证研究打好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概述,分析“营改增”试点后深化增值税改革趋势,阐释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基本内涵,并总结国际上增值税税率设计经验,为税率方案设计提供现实基础;第四部分为增值税不同税率结构方案设计,通过构建税负平衡点测算模型,运用2012年中国投入产出表数据进行测算,由此设计了16个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方案;第五部分为不同税率结构下各地区减收效应测算,构建增值税税基评估模型,运用2012年中国地区投入产出表数据,模拟测算16个方案下各省减收额和减收比例,并对测算结果进行分析,发现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对各省政府减收效应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导致地区间收入不平衡,影响地区间横向财政公平且增值税税率水平调整幅度过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增大政府减收效应地区差异。第六部分为深化增值税改革展望,认为我国进行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时应考虑税率结构调整对地方政府收入影响的差异,基于横向财政公平视角,应通过建立与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相配套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调整增值税地区间分享规则等政策手段来缩小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带来的政府减收效应地区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