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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于美国70年代的股票期权是一种旨在解决企业委托-代理矛盾,报酬与风险相对称的长期激励计划,其本质是让经理人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并承担相应风险。因为股票期权主要是针对以总裁为首的少数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所以也被叫做“经理人股票期权”。90年代以来,经理人股票期权对美国的生产增长、技术创新、股市繁荣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随着安然、世通等公司一系列的财务造假案的发生,经理人股票期权又成了众矢之的,人们纷纷把造假的矛头指向了经理人股票期权。我国正处在经理人股票期权实施的起步阶段,面对这种风云变幻,是否应继续实施?更重要的是,如何来实施?本文就是针对这个问题展开讨论的。文章共分为五大章:第一章主要是介绍一些有关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基本理论,包括经理人股票期权的概念(特别指出其与期股的区别)、特点和类型:经理人股票期权的理论基础以及正负效应分析。这一部分让读者对经理人股票期权有了一个整体的了解,这为后面的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展开论述奠定了基础。有道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因此,第二章笔者一开始就全面阐述美国实行经理人股票期权方案的成功经验。经验之谈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是操作要素设计,主要包括行权价、股票来源等;第二是会计处理方法设计。在美国,有关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准则主要有APB25和FASB123号。文章中通过举例、列表等方式,对这两种方法进行了叙述并加以区别:第三是对经理人股票期权计划的管理进行分析,并着重指出了薪酬委员会设置的必要性。我们知道,任何事物的出现都具有两面性,经理人股票期权也不例外。随着安然、世通的财务造假案的发生,人们也不得不开始重新审视经理人股票期权。因此,第二章的第二部分笔者则总结性地分析了经理人股票期权存在的弊端,具体包括:经理人的股票期权收入与公司业绩缺乏相关性:忽视和背离了股东利益:可能掩盖了利润的真实情况;使经理人行为短期化,产生新的道德风险;可能导致企业内部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过分悬殊。这些弊端的提出对我国的经理人股票期权方案设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美国公司领导直至总统也开始反思经理人股票期权制度,这两年,美国针对这些弊端采取了较多的改革措施。较大的措施主要体现在《2002Sarbanes-Oxley》法案的颁布和SFAS148号准则的出台。文章的第三章着手于分析我国目前一些企业实行经理人股票期权的现状,着重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以及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这一部分主要体现了我国的实际。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实行经理人股票期权仍存在着许多机制缺陷和制度障碍。这也是我国经理人股票期权实行的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的原因所在。 一种方案的运行不仅仅需要方案本身设计的合理,而且还需要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只有适当的环境,再加上制度本身的合理设计,经理人股票期权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在设计中国式经理人股票期权方案时,我们还必须提出如何完善相关机制。这也是本文第四章的主要内容,这一部分指出经理人股票期权方案要完善的相关机制有:建立经理人市场;完善和规范证券市场;发展产权市场;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等。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核心部分,也是论文叙述的关键所在,笔者创新最多的也在这一部分。这一部分分成五个问题进行详述:与第二章相对应,第一先是介绍中国式经理人股票期权计划的要素设计。在要素设计中,笔者充分考虑到了中国的具体实际,比如说:授予对象中应包括党委书记,而这一点在美国是不存在的;股票期权的来源可以考虑由国有股或法人股转让而来等等,创新之处可见一斑。第二个问题主要谈论了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设计,这一部分笔者试探性地提出了自己的构想—综合价值法。综合价值法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同时吸收了其他几种方法的长处,根据股票期权和约在不同时期的特点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这一方法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三、第四、第五个问题主要是针对财务造假案提出的,它们分别讨论的是中国式经理人股票期权内部监管体系设计、中国式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信息披露制度设计和关于禁止股票期权计划中内部交易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