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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首次提出业绩预告披露制度。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业绩预告披露制度也在不断的修改中完善。业绩预告制度的初衷是增强市场的信息对称。基于国内的业绩预告披露制度,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信息披露是否真的有效?在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前后,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的股价如何反应?论文首先梳理了业绩预告相关的文献和理论基础,对国内的业绩预告制度的变迁做了分析和总结,并对国内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信息做了分类。然后,选取了在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上证A股上市并发布过业绩预告信息的上市公司的1055条业绩预告信息为样本。将样本分为好消息、坏消息和中性消息,并将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的股市分为牛市和熊市。采用事件研究法,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当日为事件日,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前20天至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后10天为事件窗口,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前60天至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前21天为估计窗口。分别研究在牛、熊市中披露好、坏消息前后,上市公司的股价效应。另外,根据上市公司在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之前股价的涨、跌,再将样本分组,研究业绩预告披露之前股价的涨、跌趋势与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之后股价的涨、跌趋势是否有相关性。最后,检验事件研究法中事件窗口和估计窗口的稳健性,检验好消息和坏消息的分类标准的稳健性,检验样本的涨、跌组的划分标准的稳健性。研究发现坏消息在熊市中披露,股价下跌的更明显;上市公司在业绩预告披露之前股价的涨、跌与业绩预告披露之后股价的涨、跌正相关,但在短时间内不明显。研究结果表明,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弱式有效市场,投资者可以通过业绩预告信息披露获得超额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