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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开始放缓,原有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已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各部门间的资源产出效益对比发生了转变,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迫切需要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正如2014年11月习近平在APEC峰会上指出,我国正处在调结构、转动力的攻坚期,急需发展新驱动力。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影响产业结构的因素有很多,如要素生产率、技术创新能力、政府行为政策等。基于我国特色的政府主导经济发展模式,本文选择政府行为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因素,并选择东北地区作为政府行为对产业结构影响的研究对象。东北地区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特征十分显著。无论是建国初期,中央对东北地区进行政策和资金支持,使东北地区成为全国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区域,经济获得迅速发展,还是2003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计划,都体现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时至今日,相比于东部沿海发达省市,东北地区政府对经济管控力度还是很强的,这在早期的经济发展中,确实让东北百废待兴的经济状况得到快速改善,但在改革开放以后,东北地区政府领导下的经济发展远落后于东部沿海发达省市,政府干预这一行为是否已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产生拖累效应?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因此,本文从东北地区的地方政府行为入手,研究其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并为情况相似地区的政府优化产业结构提供借鉴。本文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从财政支出和国有企业两种途径理论分析政府行为对国有企业产生的影响。政府通过直接调整财政支出的规模和结构来实现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在不同部门间的转移,进而达成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同时政府通过对国有企业施加影响,或掠夺或扶持,间接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生影响。其次通过上述的理论认识,利用东北地区34个地级市2003-2014年的城市面板数据构建计量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在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下,东北地区的财政支出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明显的促进的作用;国有企业比重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并不明显,但整体上国有企业的低效抑制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地方政府通过对国有企业施加影响间接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生了负向作用。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加快东北地区市场化转型速度;二是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三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有企业效率;四是加强区域内与区域间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