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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唐一百年间,宫廷诗是为诗歌创作的主流,不仅作者众多,且作品纷繁,一时蔚为大观。然而长期以来,初唐宫廷诗却一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与之相应地是,其文学价值亦无从确认,在通行的主要几部文学史著作里,总是受到责难和否定。当然,近些年,这一情况得到很大改善,已经有不少学者给予了初唐宫廷诗以重新的认识和定位,引起学界的重视及赞誉。同样,本文亦试图拟对这一问题发表一点自己的微末看法。本文分为上编和下编两部分:上编,是关于对初唐宫廷诗认识的偏见的概述及其成因的分析。内分两章。第一章,对初唐宫廷诗认识的偏见。主要概述了传统的三部文学史教材对初唐宫廷诗无一例外的偏见及过激看法。第二章,初唐宫廷诗认识偏见的成因。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分析:1、初唐宫廷诗与儒家传统诗教观的不相谐调。2、初唐宫廷诗自身的局限。3、将初唐宫廷诗与南朝宫体诗等视。下编,是对初唐宫廷诗的重新审视。亦分两章。第一章,初唐宫廷诗在声律方面的成就。运用统计等方法,主要论述了近体诗的最终定型主要得益于初唐宫廷诗人们的大量创作宫廷诗。第二章,初唐宫廷诗在对偶方面的成就。不仅如此,初唐宫廷诗人在创作宫廷诗的同时,于对偶这一技巧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为盛唐诗歌的全面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以上分析,有如下结论:在大唐帝国肇始的一个世纪里,初唐宫廷诗在构成近体诗最重要的两个因素即声律和对偶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促进了近体诗最终的成熟定型,为“诗国高潮”的到来作好了充分的技巧准备工作,其功绝不可没。而另一方面,它也拥有自己独特的文学价值,那种处于帝国上升时期的特殊宫廷魅力,毫无疑问,值得我们重新审视和体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