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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白皮书显示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2000年底的9422万人减少到2010年底的2688万人,我国的贫困发生率也由10.2%下降到2.8%,政府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中国社会转型的特定时期,扶贫开发的成果还比较脆弱,部分脱贫人口还存在较大的返贫风险,仍处于贫困状况的人口脱贫难度更大,因此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使其在中国社会高速发展中能够真正脱贫致富,基本与全国同步达到小康。政府作为扶贫开发的主体,其能力强弱直接关系到扶贫开发的效果。目前,学界对政府扶贫开发能力的研究尚少。笔者选取了陕西省延安市作为考察对象,一方面,延安是革命老区,也是贫困地区,研究延安市政府扶贫开发能力对老区政府扶贫开发能力的建设以及其他地区扶贫开发活动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另一方面,陕西省延安市是笔者的家乡,相关资源比较丰富,身在其中便于把握这一地区政府扶贫开发过程与实际进展展开对政府扶贫开发能力的研究。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选题缘由和意义,对有关政府能力和扶贫开发的既有研究成果的进行述评,梳理和界定相关概念。第二部分,对延安市政府扶贫开发的实践与政府扶贫开发能力现状予以分析,即在总结延安市政府扶贫开发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揭示延安市政府扶贫开发的基本模式,提出评价政府扶贫开发能力的指标体系并对延安市政府扶贫开发能力的现状进行评估。第三部分,基于政府扶贫开发的能力构成分析制约延安市政府扶贫开发能力的主要因素。第四部分,从优化政府职能,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完善扶贫开发制度及监督体系,以及促进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等方面提出增进延安市政府扶贫开发能力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