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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全部人类历史活动的条件和归宿。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的实现史,也是人的主体意识不断觉醒、日益成熟的历史。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自觉的活动就是人的类特性。为此,全部人类历史就是人类追求自由自觉活动的永恒生命历程。主体意识不是抽象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就社会演进发展的趋势而言,主体意识的实现是一个从部分到整体、从片面到全面的过程。尽管对于各个历史时代的主体意识不可能做出绝对清晰周延全面的判断,但确定无疑的是,人类的主体意识发展作为一种自然的历史过程,必定随着人类对象化活动范围的扩大和深度的增加而不断呈现出提升、递进与优化的状态,即日益抵近自由自觉自主的生命活动特质。一定意义上,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就是探索、实现人的主体意识的过程。虽然其间尤存波折,但无论传统社会主义所实行的计划经济模式、还是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其价值取向都指向人本身。不可否认,市场经济对人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双重效应,但市场经济作为目前人类仅能够发现和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推动经济社会乃至人的自身发展的最有效的方式。如果说市场经济不能够克服其内在弊端,那么,我们可以预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可能通过调动经济、政治,尤其是文化(特别是中华优秀的文化传统)资源推动市场经济发生一次质的跨越,到那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由是,人的主体意识也将随其跨入到全新的境界。不仅如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是为提升人的主体意识提供了一次契机。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就是以人为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和谐社会建设就是要通过社会机体自身的改革与完善,不断促进社会成员成为自由的人、自主的人、自觉的人,并将人的主体性的不断提升融化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发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