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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按照各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和管理需求,国土、林业、农业、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和机构先后拟定了不同的土地调查、统计分类体系,并且在各部门自己的管辖范围或研究领域中推广实行,不便于统一管理,尤其是国土部门和城乡建设部门之间的矛盾特别突出。制定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系统工程,要与土地利用、土地经济、土地管理及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相协调,以往的研究主要着眼于部门和行业之间的分歧来分析土地分类系统的统一协调问题。本文回顾了我国土地分类形成的历史沿革和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方面的研究成果,分别对土地资源管理、城市规划、林业管理部门现行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归纳出各自的优缺点。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法等研究方法,提出了部门之间产生分歧的原因即部门利益是造成土地分类系统不统一协调的原因,并且在更深层次的问题分析上提出我国实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化经济发展机构是导致我国各部门尤其是城建和土地管理部门不能统一协调工作的最根本原因。基于此,提出了整合“两规”现有的土地分类,确立统一的土地分类体系,加强我国的标准化建设,改革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与利益分配格局,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格局等方面的改进建议。文章认为我国应该致力于打破部门之间的局限性,对影响土地分类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努力建立一套协调统一的土地分类体系,用它替代目前土地管理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其他涉及土地开发利用的行业管理部门及各省市自行编制的分类规范,并需要针对当前施行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中各种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断的修定和完善,以满足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