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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后,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写进了决议,这标志着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正式形成。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总结,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根本途径。以人为本并非一个创新范畴,这一思想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的思想发展史上都源远流长。近年关于以人为本的讨论非常热烈,争议也非常多。究其原因,以人为本是个极凝练的词语,意义很丰富,在不同的语境中,涵义有很大的区别。本文以政党的执政理念作为讨论“以人为本”的确定语境,以求了解作为执政理念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本文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讨论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提出和确立。文章回顾了党的执政理念的演变和发展,从“市场经济确立使党的执政条件发生深刻变化”、“执政党意识的觉醒”和“增强执政合法性的客观要求”三个方面阐述提出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必然性。第二部分主要是对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科学内涵的探讨。文章首先考察了以人为本的历史渊源,认为作为执政理念的以人为本是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西方人本主义的扬弃,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作为执政理念的以人为本,虽然也汲取了民本思想和人本主义的合理成分,但并不是民本思想和人本主义的当代回声,而是长期执政经验的理论升华。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的信念,是对民本思想和人本主义的革命性突破。文章接着解释了“人”的一般意义,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存在理论,可以从“类意义”、“个体意义”和“群体意义”三个层次来理解,而在现阶段,应该突出“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思想。文章根据马克思需要理论和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成果,提出了以人为本要以人的需要为本的观点。本文最后一部分“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实践”,提出要切切实实地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付诸实践,对如何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项建设工作中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作为执政理念的以人为本,就是为了人民又依靠人民,坚持人类、群体、个体利益的和谐统一;就是要以人的需要为本,通过满足人的基本需求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推进人与自然的友好相处,保持生态平衡;就是要推进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努力实现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提出和确立,标志着党对提高执政能力的认识与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