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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这场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改革在经历近二十年的发展后,使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取得了较大进步,金融改革也取得重大的成就,金融市场的创新产品不断涌现,交易也越来越活跃,央行也逐步放松了对利率的管制。然而,要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必须在由众多利率组成的利率体系中确定一个基准利率,以此基准利率为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定价基准。因此,基准利率作为一个市场利率体系中最核心的利率,其确定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当基准利率有变化时,市场中的其他利率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故中央银行可以运用宏观经济调控方法,通过基准利率的变化,引导其他市场利率变动,让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发生相应的改变,最终达到央行采取货币调控政策的目的。这种连锁效应,使基准利率在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发挥起了中介目标的作用。在全球市场上,主要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基准利率,如英国设立了伦敦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LIBOR),新加坡则确定了新加坡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IBOR)。我国在2007年推出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其推出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培育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的能力,更好的完善货币传导机制。"SHIBOR如果成为市场基准利率,将是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关键一步。因此,自SHIBOR推出以来,针对SHIBOR运行的研究就一直不曾间断。而对于SHIBOR运行以来的实际效果,是否能够担负起中国市场基准利率的重任,是一个迫切需要检验的问题。本文以利率市场化为历史背景,结合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首先对基准利率的定义和特征、SHIBOR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理论研究。其次在实证分析部分,以SHIBOR的运行情况为主线,首先检验了不同期限结构SHIBOR的利率期限结构,随后采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和脉冲响应函数法来检验SHIBOR作为我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有效性和稳定性。通过定性和实证分析,最后得出目前SHBOR作为基准利率存在的限制因素和不足,并提出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