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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质量问题,是绝大多数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已经从“奢侈品”发展为“必需品”,刑事辩护已经不仅是要“有”辩护还要“有效”辩护,“有效”刑事辩护权即是对刑事被追诉人之辩护权更高层面的要求。在中国,刑事诉讼构造的完善以及刑事辩护现状及存在的诸多问题都要求对刑事辩护质量或者刑事辩护有效性进行深入探索,对有效刑事辩护的研究在中国是一个崭新但非常迫切的课题。 有效刑事辩护强调的是辩护行为的目的和效果。在刑事诉讼中,“有效”是刑事辩护的生存之本,对保证司法公正、实现司法民主具有重要意义。辩护权是被追诉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应予以保障。目前的诉讼制度基本都是从程序性违法的角度和律师责任的角度对诉讼的顺利进行予以保障,并没有从被追诉人的角度针对被追诉人案件审理本身因为辩护律师没有尽到合理称职义务并因此获得不利的审判后果提供救济。鲜有人从被追诉人的角度探讨刑事辩护质量是否符合有效性和实质性标准。因为刑罚的不可逆性,被追诉人因未能获得有效辩护而丧失的诉讼权利是现行诉讼制度无法弥补和事后救济的,被追诉人应当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有权获得“有效”的刑事辩护,并应当存在一种制度保障,以确保被追诉人遭遇无效辩护时得以获得更有力的救济。 刑事辩护质量问题,是绝大多数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该问题在辩护制度发达的英国、美国等国家尤其突出,相应的,在这些国家对该问题的讨论也更加热烈,理论和实践更前沿,并出现争议较大的无效辩护制度。但至今该问题未能获得解决。在中国刑事诉讼程序向当事人主义转化的过程中,刑事辩护的重要性得以强化,发展到今天,刑事辩护质量更加被强调,学术界也刚刚开始出现对刑事辩护质量的研究,但也仅是星星之火,处于该问题研究的初级阶段,刑事辩护质量的研究在中国还是一个崭新但非常迫切的论题。 随着中国刑事司法环境的不断改善,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对辩护制度中辩护权行使和律师诉讼地位的保障进行多方面的研究后,都开始进一步关注辩护质量的标准和救济问题。如何提高刑事案件辩护的比率和质量,如何维护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的辩护质量标准,如何在程序上提供被追诉人因为辩护律师不当行为引起的不利后果的救济途径,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追诉人能够获得有效辩护,是当务之急。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有效刑事辩护制度的孕育和形成标志着一个社会对刑事司法的意义及其精神技术的思考进入了一个更新的层次。众所周知,有效刑事辩护是西方法律传统的产物,它暗合的文化意义是在长期相对封闭状态下独立发展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所难以理解或兼容的。研究有效刑事辩护中深藏的文化内核,揭示在有效刑事辩护乃至刑事制度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中西文化品格差异,对于中国构建合理的有效刑事辩护制度非常重要。 有效刑事辩护最早起源于判例法国家——美国,有效刑事辩护的确立也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判例加以确定下来的,那么对于有效刑事辩护的基本理论如内涵、性质,理论基石,在美国很少讨论,在其他国家更是缺乏研究,然而,在中国,要构建有效刑事辩护制度,必须首先对它的内涵、价值和法理基石进行讨论。关于有效刑事辩护的基本理论问题,从中、美两个不同但都具有无效辩护特征的典型案例谈起,剖析有效刑事辩护的内涵、性质、权利内容、法理基础和价值; 对有效刑事辩护的起源以及在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发展历程进行探索和评介对于全面研究有效刑事辩护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可以说,有效刑事辩护目前仅在美国和英国的发展历史相对悠久,而在德国、法国等国家,也仅仅是一种理念的微弱渗透,尚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 有效刑事辩护的标准问题是最难的问题之一,即使在辩护制度发达美国,尚无明确的有效辩护标准。另外,影响有效刑事辩护的因素也非常复杂,要透彻分析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及对有效辩护的影响。刑事辩护质量影响因素及刑事辩护有效的标准探索和分析,包括有效辩护标准的理论争鸣以及影响有效辩护的根本性因素、主体因素和外在因素等。 有效刑事辩护制度的相关保障,包括无效辩护制度、律师准入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等。 对中国刑事辩护有效性状况的分析与实证,通过一系列研究方法,获得了反映辩护率、辩护质量状况的宝贵数据和现象,并对辩护质量不高的成因详细分析。 从中国辩护权的未来发展方向看,构建有效辩护制度很有必要。尽管中国在总体上对刑事辩护权的保障方面还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首先应解决的是否有辩护人参加刑事辩护,以及辩护人权利等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能适当超前立法和改革现状。中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并不如美国等对抗制国家刑事辩护制度那样发达,由于制度和律师整体水平和数量的限制,要在中国构建可行性的有效辩护制度是非常难的,但不是不可实现的。 确立有效刑事辩护制度,限定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辩护的最低质量标准,完善辩护律师在刑事程序中的辩护权能,是提高刑事辩护律师职业信赖和职业地位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犯罪嫌疑人人权,监督诉讼行为,实现中国刑事诉讼法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关键。刑事辩护质量亟待有效控制。总的说来,今后中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的一个总的趋势,就是要向国际公约确立的刑事辩护的标准看齐,开展有效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