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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从政治学的角度研究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的现状、问题以及具体的路径,提出了以和谐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民族平等为价值目标,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要求的构建路径,为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的实现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围绕这个中心,文章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化、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的概念界定及法律保护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关系、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面临的挑战、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的构建路径等内容。与理论界多从民族学、人类学角度切入考察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不同,本文作者认为,需要从政治学角度出发,实现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的关键在于政府职能型态的合理定位,就转型社会的阶段性特征而言,应该构建“规制—服务”型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要转变其职能,建设“规制—服务型”地方政府,表现在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上,各级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应发挥其主动性,更好地贯彻、落实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权;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具体情况创新文化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