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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长期以来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国农村信用社自解放初期成立以来,一直就未能真正实行合作制,始终带有浓厚的“官办”色彩,大部分农信社没有成为有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的独立法人,在发展过程中积聚了很多问题,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困境,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也不断减弱,农村金融抑制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近几年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一些根本性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
本论文通过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全面总结广东省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运用新制度经济学、货币金融学、合作经济理论等相关理论分析其根源,提出农信社产权改革的优化方案:农信社应扬弃合作制的产权属性,以股份制替代股份合作制,培育新型的农村金融合作组织替代合作制有名无实的农信社;改善农信社的股权结构,适度集中股权,提高投资股比例,以强化股权约束、保持股金的相对稳定性;进一步改进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按照职能定位适当调整省联社的产权安排和组织形式,使其行使行政管理权具有合法性;提高员工的自觉行使股东权利的积极性,以解决内部人控制和“搭便车”问题。
本文在写作路径上首先简要回顾广东农信社发展历程,概括广东省农信社产权改革的依据、思路与目标,并阐述当前广东省农信社产权改革现状;其次通过分析2005年以来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前后绩效的变化,来研究信用社产权改革的效果,并以此为基础,对信用社效率变化的原因进行分解;随后从农信社合作制产权属性的异化、农信社股权结构存在缺陷以及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仍远未完善等三方面论述广东省农信社产权改革的目标偏差及其原因;最后提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优化方案。
由于本文提出的广东省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优化方案是基于深入调查分析得到的结果,因此不仅对广东省农信社产权改革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对全国其他地区农信社产权改革也具有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