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省城镇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一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而当前新型城镇化已成为推动辽宁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是继续走传统的以政府主导的土地城镇化带动人口城镇化道路,还是走真正的市场化道路,从政府外生驱动转变为内生驱动,实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同步发展。在传统模式下,地方政府主要依靠土地出让金支持城镇化建设,而多年的实践证明了这种模式已不具备可持续性,政府应拓宽城镇化建设资金的融资渠道,提高地区金融发展程度。当前,辽宁省已经进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那么研究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如何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以及研究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及相应的政策建议有着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实用价值。本论文从理论与实证两个方面分析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作用。理论方面,论文首先对有关金融发展理论和城镇化发展理论进行简要的评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金融发展对城镇化建设的作用。金融发展与城镇化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关系,金融体系对城镇化建设的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产业调整等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扩大城镇规模,增加就业;二是为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然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辽宁省金融发展与城镇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辽宁省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主、多种金融中介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这种金融体系也极大的促进了辽宁省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的发展,进一步满足了经济增长对金融多方位的需求。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金融发展滞后等问题。城镇化水平总体水平较高但差异化明显,农村建设支持力度依然不够。实证研究方面,论文基于多变量VAR模型和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选取金融相关率、金融机构贡献率、金融效率作为自变量,运用单位根检验、Granger因果检验及协整检验,利用1992-2011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对辽宁省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作用进行实证研究。实证结果表明:辽宁省金融发展与城镇化建设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正相关关系,体现了金融发展对城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而且在长期内都是同向发展变化的。金融发展的三大要素对城镇化的影响各不相同,金融效率对城镇化进程中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要显著高于金融相关率和金融机构贡献率;金融机构贡献率对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城镇化率的影响效应要明显高于其他两个金融要素。最后,论文基于前面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结果,认为金融支持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应在以下三个基本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一是金融支持农民向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包括提高服务业比重,促进交通运输、文化教育、邮电通讯、商贸物流等第三产业发展;二是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包括创新新企业的投融资模式,发展新兴产业和特色经济,为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三是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调节信贷投向和政策支持,引导农业部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促进农业向非农业转换。为此,提出应当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优化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产业城市化进程;加大人口转换的金融支持,推动人口城市化进程;优化小城镇建设中的资源配置;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走向市场化投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