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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是人类生存繁衍和社会发展的必备物质条件。为此世界各国政府无不把住房问题的解决作为本国重大社会问题来研究,并十分重视住房法律及金融体系的完善。我国从以前的单位公房、福利分房到现在的住房私有,制度和社会的变迁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提出新的挑战。在住房改革的过程中,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所建立的住房公积金,为我国住房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切入点,对住房商品化的推动作用已得到实践的认可。然而,伴随着为广大职工改善居住条件,解决住房困难的同时,这一制度也集中暴露了其在理论研究和立法上的不足,并最终导致贪污、挪用等案件频频发生,严重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侵害了缴存人的权利。就此,笔者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权利的角度入手,深入剖析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及其理论体系,以期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作出有益探索。 论文主要包括四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共益权实现的现状。论文首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共益权作了界定,分析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运作模式,指出在现行模式下缴存人权利的实现严重不足。 第二部分,研究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共益权实现不足的原因。论文主要从法理的角度对缴存人权利实现不足进行分析:一方面是现行管理运行模式的缺陷,另一方面是对公积金所有权性质的认识错误。 第三部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共益权进行再认识。论文对住房公积金的法律属性作了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其缴存人权利的来源、属性、内容等进行分析。 第四部分,对如何保障缴存人共益权的实现进行路径探讨。论文从立法、制度构建、诉讼等三个方面结合国外相关经验,对我国应建立怎样的制度来保障缴存人权利的实现作了研究。 从缴存人权利入手研究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问题,是为了还原这项制度的本来面目,从而更好的完善该项制度,以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更好地惠及缴存人,为我国的住房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作出新的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