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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这一计划为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邢台市在2009年加入“特岗计划”,“特岗教师”作为邢台市农村教师队伍中的新群体,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了切实有效的贡献。“特岗教师”作为一个特殊的教师群体,他们的幸福感问题值得我们研究、考察。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结合文献分析,对邢台市“特岗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和部分访谈。从对幸福感的认知、生存需求幸福感、安全需求幸福感、归属需求幸福感、尊重需求幸福感以及自我价值实现需求幸福感等方面对邢台市“特岗教师”幸福感的现状进行了了解,并分析了影响其幸福感的因素。从整体上看,邢台市“特岗教师”幸福感相对偏低,幸福状况不太乐观。影响邢台市“特岗教师”幸福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我的原因也有学校、社会和政府的原因。其中,入岗动机多样化、工资待遇低、农村发展落后、“特岗计划”政策的不完善是降低其幸福感的主要因素。提高邢台市“特岗教师”幸福感的途径也是多方面的:在自我层面上,“特岗教师”应以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幸福观;要树立积极心态并努力追求幸福;端正入岗动机并坚定服务农村教育的理想信念;在学校层面上,设岗学校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人文关怀,为“特岗教师”构建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社会层面上,要加快农村发展,加强舆论宣传,消除社会上存在的对“特岗教师”的偏见,形成对“特岗教师”事业广泛的社会支持,扩大“特岗教师”的社会交际平台;在政府层面上,要继续完善“特岗教师”的工资发放和激励优惠政策,提高“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尽量满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和个人发展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在其服务期满后予以妥善安置,以免除其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