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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外国企业规则是为了防止跨国企业利用其控制的境外公司囤积利润从而规避母国纳税义务,旨在支持属人原则的居民税收管辖权。2008年,我国首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引入受控外国企业规则。2014年,我国才实施了首例受控外国企业调查调整的案例。截止目前,公开报道的案例不足10例,可见我国受控外国企业的税收管理实践还比较薄弱。同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启动实施的国际税收改革项目(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英文简称BEPS)也于2015年10月公布了最新成果,其中第三项行动计划为《制定有效受控外国企业规则》,旨在提供最佳实践,帮助各国完善税制,受控外国企业避税问题受到广泛关注。随着我国对外投资大幅增长,如何进一步完善现有受控外国企业税收政策、加强境外税收管理成了摆在中国税务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主要采取了比较分析法和案例研究法,从控制、纳税客体、豁免条款、申报规则等方面结合BEPS报告和各国实践,针对我国现阶段立法和实践情况,提出了完善政策的建议。结合我国首例受控外国企业案例予以深入剖析,分析利弊以及存在的政策及征管问题,就加强征管提出了改进建议。本篇论文研究思路主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是结合当前我国“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现状,通盘考量平衡国际竞争与维护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平衡税收管理与征管成本等制定受控外国企业规则的政策考量,对于完善我国受控外国企业规则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高度契合我国立法和征管实际,本文从立法和征管两方面提出的提高立法层级、补充解释合理经营需要、完善抵免规则、调整对外投资信息申报规则等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操作性。在政策建议部分从四个方面对企业所得税法提出的“合理经营需要”进行了解释,弥补了现有文献研究的不足,具有一定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