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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使用权从协议出让到有偿公开出让的转变是我国的一项重大经济制度改革,当前仍处于探索与完善阶段。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要素包含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出让年限、出让收益分配及出让中的费税等。制度一方面直接影响城市土地一级市场上的出让收益,进而影响着城市经济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间接影响到城市土地二级市场,关系着城市住房发展战略。 在本文中,第一章我们作了研究背景分析,从整体上得出制度的研究涵盖范围和研究重点,同时通过目前理论对于现实问题解决中存在的局限性简述了文章研究的方向。第二章对制度中的二种主要出让方式——拍卖与招标作了博弈分析,阐明了拍卖方式下的地价远高于其它方式,同时对协议出让方式作了补充探讨。第三章从城市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分析入手,介绍了城市区域经济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对城市土地市场的影响,从理论上阐明了二种区域经济不同的城市在出让方式中应有所选择。第四章用实证分析了沿海城市在当前制度中的实施利弊,推导了城市土地市场发展过程中,政府、企业及市民各自的利益所在。第五章在制度绩效分析中,着重探讨了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进一步说明当前制度实施过程中在社会整体福利增进上存在的客观局限性。第六章是制度的政府调控模式构想,作为对策部分,亦是本文重点,通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在土地出让年限、税费、收益分配及出让方式等方面的调控,以期使我国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得以不断完善。最后一章作为结束语,概括了全文并指出制度今后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