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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观念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很重要的范畴,它在春秋时期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不仅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也是行为的评价标准。取材于当时王室档案、鲁史策书、诸侯国史的《春秋左传》,是最具有研究春秋时期“忠”发展路线的典籍,对研究“忠”观念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古时期,“忠”通“中”,表示人们开始行为自律,恭谨待人,也代表着权威和神圣。父权崇拜时期,“忠”已经含混的作为判断氏族人际交往中的道德标准,成为简单的道德萌芽。“忠”在春秋时期是一般的道德范畴,在先秦典籍中,对“忠”字的阐释多是围绕待人,自省修身,事君,治民等,“忠”还没成为界定君臣关系的特殊范畴。孔子思想的“忠”观念在君臣关系中,规定了双方的义务,没有单方面强调绝对的忠君义务。《春秋左传》不仅融通孔子思想中的“忠”观念,还赋予了“忠”观念更广泛的意义。“忠”在《春秋左传》里的涵义不仅有为国家社稷、君主尽忠,还有为民尽心,以及代表着公平、公正、俭朴、美德、无私、忠信等一般社会性道德概念,反映了当时人们道德意识的觉醒。春秋时期的动荡让宗法体系较之西周有了新变化,《春秋左传》中的众臣子,在这新的复杂社会背景下道德观念也呈现出新面貌。当社稷,诸侯,卿大夫发生矛盾时,他们的“忠”观念也因各人的学识、观念、背景不同而存有差异。诸侯国的“忠”观念也因为各国国情有异而不同,“忠”字在《春秋左传》中出现70次,晋国出现频率最高,2l次。晋国把“忠”看作保家益国的精神工具,其卿族群体在历史上就是一个引人瞩目的群体。《春秋左传》里的“忠”与“信、孝、德、义、仁”等德目有着密切联系,它们在现实社会和生活实践中有统一也有矛盾,“忠”借助它们所散发的优秀光芒,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彰显自身,反映了人们道德理性的自觉。概言之,研究《春秋左传》中的“忠”观念,能更好地“忠”的发展历程和涵义,探究春秋时期“忠”观念初生阶段的积极性内涵,也有助于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