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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这种国际组织是否存在合法性问题?其合法性要求是什么?关于这两个问题,学术界一直都有争论和分歧。本文将首先讨论回答这两个问题,在此基础上,以WTO的决策机制为视角,用合法性的各种要求去检验其决策机制,从而得出WTO面临着合法性危机的结论,并进而提出改革建议。论文分五个部分。导论部分提出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现状综述、界定本文的两个关键概念:合法性和决策机制。第一章主要论述WTO这类国际组织是否存在合法性问题。当把WTO和民主合法性放在一起谈论的时候,大部分人对WTO作为一个国际组织是否需要讨论民主合法性问题,表示怀疑,甚至持否定态度,也有人认为,WTO注定是不具备合法性的。本文的观点是国际层面上的民主合法性不仅是存在的,而且还是国际组织应秉承的一个新兴治理原则。论文也对国际组织的民主合法性所面临的挑战做了具体分析,主要表现为:合法性链条太长、决策机制本身不令人满意、国际协议的宪法性功能与国内的宪法功能相冲突。第二章详细介绍了WTO现有的决策机制,包括正式决策程序中的普通程序、特殊程序以及非正式决策程序;并介绍WTO决策机制中以“协商一致”为基础的决策原则。分析了WTO决策机制凸显的弊端。第三章介绍现有的WTO合法性理论,在此基础上,引入输入式和输出式合法性理论。运用其中包括的各种合法性要求对WTO决策机制进行逐一分析,并得出WTO存在合法性危机这一结论。一直以来WTO被贴上了这样的“标签”:缺乏民主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来说,WTO的决策来自于外交官或者政治家,而这些外交官或者政治家都是由各成员国通过一种微妙、不是很公开的方式指派的。公共官员不是来自一个国家的领导阶层,就是在WTO这个机构本身担任了多年的行政人员,逐渐晋升而来的。他们通常都具有很大的发言权。而现有的WTO协商式的决策程序仅仅停留在这群精英圈内,远离民众甚至对民众不公开。它标榜自己代表了各国民众,但是却脱离了民众的有效控制。人们也指责WTO缺乏效率。这样,WTO就远远地不具备民主合法性了。这直接导致了公众的暴力示威,也使各种NGO的影响力日益增强。第四章评介分析现有的一些WTO决策机制的改革建议,并在此基础上从民主合法性角度,提出WTO决策机改革建议:引入“随机挑选”方式设计公民参与建议的机制,即WTO成员国的每个成员都有相同的机会,被随机挑选出来作为所有公民的代表,行使发起动议或者撤销WTO官员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