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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日益严重的“三农”问题,社会各界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农民问题的实质就是土地问题,而法治社会里的土地问题就是土地权利的问题。面对“三农”问题,从法学的角度,应严肃系统地探讨农村地权问题。确认农村土地权利问题,是农村问题的关键,对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进行细致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在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民土地产权不明的背景下,农村土地问题不仅是理论问题,同时也是历史遗留问题。这正是目前农村土地出现问题的根源所在。因此,解决农民权利的保障等问题不仅要考虑法律问题更要尊重历史与现实情况。面对农村土地立法不健全和土地权属关系模糊的现实,深入探讨农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权利类型及其内容,为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提供理论支持,进而为政府决策及现行土地法制的完善献计献策,乃本文写作目的之所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吹响了全面深化土地改革的“集结号”。而当前涉土涉地的矛盾和纠纷占据了农村社会矛盾的半壁江山,必须转换管理思路,创新机制妥善化解之,也是对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土地权利的法制建设,明确权力与权利、权利与权利之间的边界,方能通过完善土地权利体系和构建土地确权制度,从而稳固农村三十年来土地改革的成果。本文选题“农村土地”——“确权问题”研究,以传统物权理论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理论为基础,对当前农村土地类型与权利体系和确权理论进行全面分析,阐述了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从理论上弥补了农村土地确权相关研究的不足。实践层面上,有助于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和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并得到更多的财产权益。本文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语。全文以引言作为起点,分析了农村土地权属关系不明确的危害,以及农村土地确权的内涵与现实意义,尤其在维护农民权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方面的意义。对本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总结,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正文包含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的写作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重在分析农村土地的现实状况以及法定分类。此外也分析了农村土地权利体系。第二层次的核心内容是探讨农村土地确权与物权理论的关联性,进而分析了土地确权的内涵,其次说明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对于维护农民权益、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等的积极意义。为下面分析和介绍我国农村土地权属关系和确权现实情况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部分通过纵向回顾我国的土地制度及政策,总结我国目前农村土地权属关系形成的原因和问题,分析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实践。另外结合第一部分的土地确权理论分析我国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第三部分则是全文的中心,既强调了要确定农村土地确权的指导思想及原则,又明确了农村土地确权的范围。此外,又进一步提出可操作性的程序设计的建议:权利主体的多元化,依类型分别进行确权。结语部分是对全文内容的总结和升华,既阐明农村土地确权和明确土地权属关系的意义,同时又结合当前中国社会改革发展实际,强调农村土地确权制度的建立是顺应党和国家改革和发展形势的需要,更是推动我国法治国家建设,实现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