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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由奖学金发放争议引起的学生与学校之间的集体诉讼尚属我国首例,虽然该案件法院并没有受理,但是该案件的出现引发人民的思考,再加上我国即将要实行新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和奖助政策,奖学金制度不仅涉及到学生的利益,还会对学校的长远发展产生影响,所以笔者对研究生奖学金申诉制度进行深入研究。笔者在文章构建过程中,第一部分分析了奖学金申诉制度的正当性证成,首先分析高校奖励权行为性质,确定高校的法律地位。在实践中高校实施管理行为的性质并没有达成统一,所以本文厘清高校颁发奖学金属行政资助范畴,并借助行政资助理论在域外行政法中的做法,在阐述行政资助需要得到法律保留原则控制的基础上论证高校奖励权需要受到申诉制度的监督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其次通过教育领域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及其发展表明高校介入救济制度的可能性,并以此论证了奖学金申诉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可行性。最后是依法治校理念的存在也为奖学金申诉制度的存在提供了现实性的要求。第二部分文章实证性的考察了现存校内申诉制度的优势与不足,这些优势和不足可以为奖学金申诉制度的构建提供现实性的参考。第三部分着重在申诉范围,申诉组织以及申诉程序方面全面构建专门的研究生奖学金申诉制度。在论证奖学金申诉范围方面,奖学金只是一种尚未获得的正当期待利益,由此引出行政法领域的正当期待保护问题,借助国内对于正当期待利益保护的理论,对正当期待与行政法领域的法治原则和平等原则的关系进行了初步的法理探讨,为正当期待能够引入到奖学金申诉制度打下理论基础,继而探讨奖学金纠纷中奖学金政策和规则,评定程序和评定结果都蕴含着正当期待的原因,所以上述三方面都应该纳入奖学金申诉范围进行监督和保护。其次通过学习台湾地区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的作法以及考察我校试实行的《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中申诉组织的作法,为高校构建特定的奖学金申诉组织提供理论支持,最后实证考察我国法学院校所规定的申诉办法,从受理申诉,调查评议和作出决定三个方面论述奖学金申诉程序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