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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是国家金融体系的核心,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近代中国,随着银行业的发展,以及国外先进银行理论知识的传入,特别是中央银行思想的传播,开始出现了自己的中央银行制度。从清末的户部银行到大清银行,再到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或定位为中央银行,或发挥了中央银行的一些职能,但职能均不健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为了改革币制,整顿金融,更为了支持财政,巩固政权,于1928年正式在上海成立了中央银行。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央银行,是近代中国存在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中央银行。而且,中央银行几乎与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的统治相始终,与这一时期的货币金融、财政税收,乃至派系斗争,都有着密切关系。从1928年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这一时期,是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创立并取得快速发展的上升阶段。中央银行的业务部门,由简到繁;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由少到多;中央银行的实力及其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突飞猛进。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在这一时期则取得了程度不同的发展。其中,作为“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在代理国库、经理内外债等为政府财政提供服务方面,成效最为显著,职能也较为健全。作为“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在这一时期的币制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货币发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并为统一发行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是,独享发行权的目标未能实现,统一发行的职能终未完成。作为“银行的银行”,本应是中央银行最重要的职能,但由于各种因素限制,中央银行在这一方面乏善可陈,职能最不完善。1935年法币政策的实施,加强了中央银行的力量,推动了中央银行职能的发挥。国民政府改组中央银行为中央储备银行的计划,为中央银行职能的进一步健全,尤其是成为真正的“银行的银行”,提供了契机,但这一切均因抗战的爆发而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