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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全球变暖的局势日益严重,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一直存在的局限性,不仅不利于对新能源的开发以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而且直接关系到人类正常的生产活动。我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5年2月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开发与管理起着良好的推动作用。由于现有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水平的偏低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使得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法律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导致可再生能源市场在我国的开发力度不够,有效率用率降低。本文从四部分对主题进行了阐述:第一部分找出可再生能源市场存在的法律问题,这样才能更好的从法律角度找出解决的途径。文章分析了可再生能源市场的立法现状,根据现状分别从宏观调控,市场规制,配额制度以及监管制度四个方面来阐述可再生能源市场在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针对上述提出的问题进行法理分析。首先从立法目标的角度对能源的改善和保护,以实现经济环境相协调。其次,明确可再生能源的立法原则,再次从政府和市场的定位来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职责。第三部分研究了国外可再生能源市场的法律现状,德国是可再生能源法成功的典范,日本在可再生能源法的研究中独到创新。通过对比研究找出适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发展的制度。第四部分对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议。归纳总结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在我国借鉴的可行性。分别从健全体制,构建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市场管理机制和明确市场优惠机制四个方面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法律研究完善补充。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理论联系实际法、比较研究法及文献分析法。通过从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研究可再生能源市场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的方法研究了国外可再生能源市场成功典范;从法理的角度分析,如再生能源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明确政府和市场的合理定位。通过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提出法律完善的建议。希望该论文的写作能为国家出台和完善相应的立法,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实践提供一些理论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