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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犯问题和犯罪问题一样,都是从古到今皆有之,由于问题存在已久,因而古今中外都不乏关于再犯防控的主张和对策研究。但是即便如此,近年来,我国的重新犯罪案件仍然不断发生,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一个问题。另外,罪犯经过监禁刑的惩罚与改造或者社区矫正之后为何还会再次走向犯罪的道路呢?这个问题值得探究,因此,本文主要是针对受过刑罚改造或社区矫正的罪犯,复归社会之后又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重新犯罪人进行研究。沿着提出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分析与论述,以期对重新犯罪现象进行描述,对现行预防重新犯罪对策予以反思,并提出改进策略。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文章的引言,该部分就研究目的、文献综述、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等做一交代。第二部分为再犯概述,理论评析通常始于概念界定,科学准确地界定研究对象的含义,是研究它的首要前提。本章首先厘清本文所讲的再犯概念,并与初犯、偶犯、累犯、惯犯等进行区分。第三部分是对我国当前再犯现状的实证研究,本章首先对此次研究所选取的样本来源进行说明,然后对问卷内容进行整理分析,并通过实证研究结果分析可能影响再犯的相关因素。第四部分是对再犯预防对策的探析,主要从家庭、刑罚执行场所和完善刑释解矫人员社会保障制度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试图探索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改造和矫正主体所应起到的预防再犯的作用。再犯具有很大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很多后果严重、性质恶劣的犯罪案件主体都是重新犯罪人员,降低罪犯重新犯罪的机会和可能性,对降低整体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