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早确立于刑事诉讼领域,然而随着社会生活多元性和复杂性的加剧以及自由度的提高,我国的民事诉讼活动中非法证据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没有提供具备操作性的明确标准,使得法院在对非法证据的采纳问题上莫衷一是。本文针对民事诉讼实践中较为典型的非法取证类型如陷阱取证、私录视听资料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对上述证据的采纳问题提供较为明确的、可操作的司法判断标准。同时本文还尝试解决国家机关非法搜集证据在相关民事诉讼中的可采性问题,并初步提出了判断的方法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