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养老正成为中国这个迈向现代化的超级大国日益突出的问题。2017年底,中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突破2.41亿,如何解决这2亿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当下社会学者关心的热点话题。一方面,家庭结构持续变化,独生子女父母相继进入老年,少子化与空巢化日益突出,“4—2—1”家庭结构下,养老的家庭基础也随之发生巨大改变,这种情况给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带来巨大挑战;另一方面,机构养老由于受老人传统思想的影响以及较高的服务成本而无法大规模推广。在这种背景下,一种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形式——社区养老应运而生,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为提高老年人的生命质量和生活品质提供了行之有效的途径。一直以来政府是我国社区养老最主要的供给主体,但是,社区养老服务作为一种公共物品若完全由政府提供,会出现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状况;而市场只能向那些高消费能力的人群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服务覆盖的范围有限,不能满足那些低消费能力人群的养老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也会发生市场失灵的情况,所以政府失灵、市场失灵为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提供了发展空间。非营利组织具有政府和市场所不具有的独特优势,它所提供的社区养老服务对政府和市场而言是有益的补充,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以及非营利组织自身存在的缺陷,使得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养老服务的提供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所以为了保证实现非营利组织提供更专业、全面的社区养老服务,必须深入研究这些问题,挖掘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内外经验,从而提出完善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对策,这自然便成为了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以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为出发点,通过文献研究法,分析我国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参与养老服务的国内外现状。运用理论分析法,介绍了我国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运用比较研究法,通过对英国政府、日本政府及美国政府在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参与养老方面所取得的成功经验的借鉴与学习,并提出完善了我国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对策。本文的重点是如何促进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中来,促使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二者相互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从而构建政府、非营利组织和社区共同参与的社区养老模式,加强非营利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从而推动我国社区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