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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政府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新理念、新模式和新方法,近年来已经被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广泛应用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逐渐成为政府减少财政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政府通过某种方式,例如公开招标,将原来由自身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给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的社会组织来完成,最后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其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起源于西方的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其实践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随着试点和探索的增多,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在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诸多公共服务领域,很多地方政府都开始运用这种方式来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首先阐述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和理论依据,然后介绍了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状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并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接下来对英国、美国、法国等几个典型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总结出了宝贵的经验。最后,在借鉴他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对策建议,即切实转变观念,明确政府的角色和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体系;立足于合同契约关系,扩大公共服务购买范围;确立健全的公共服务购买流程,建立严格的评价监督体系;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大力促进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