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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康德敬重概念的兴趣是被当代的理论所激发的:无论是阿克塞尔·霍奈特对承认政治学的建构,还是海因兹·基姆勒对跨文化视域的研究,抑或是在汉斯·约纳斯对技术文明的批判中,敬重概念都扮演着极具启发性的角色。与此相比,敬重概念在康德研究内部却尚未得到深度的关注。长期以来,康德伦理学总是被视为关于自由、自律、义务的伦理学,而不是关于敬重的伦理学。的确,康德的敬重概念自然有其吊诡的地方,作为理性主义的伦理学照道理不应当容纳下所谓的“情感”。然而,不加判断地视这种情感为神秘与可有可无的则不仅违背了康德的本义,同时也丢失了眼下这个时代迫切需要的“实践智慧”。对此,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揭示康德实践哲学中“敬重”的不同内涵及其哲学功能,由此勾勒出康德的敬重理论,并展现出此理论对生活世界的特殊魅力。首先,从评价性的角度来看,敬重的对象包括道德法则与人性。就前者而言,笔者借助康德研究学者阿利森和舒耐克关于“敬重从何而来”的争论来解释敬重概念出现的逻辑:在“敬重道德法则”的结构中,作为道德情感的敬重表明了道德法则的权威性,而只有在这种权威性中义务才关乎道德的必然性。就后者而言,笔者通过对尊严概念的分析表明康德那里所谓的“敬重人性”与日常用语中的“尊重人”是有区别的,敬重人性之根据乃是绝对命令,而非人所特有的价值。其次,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看,作为道德动机的敬重是道德法则的结果,即道德法则通过敬重作用于现象层面的感性存在者。从英美学者对于康德道德动机的争论来看,康德意义上的敬重之最大的问题乃是敬重之情依旧在实践理性内部打转,敬重实际上只是道德法则的象征,而不具自身独立的意义。面对这样的疑难,笔者借助海德格尔的视角来跳出理性与感性的对立,试图从非形而上学的意义上来阐明敬重概念的独立性,其关乎亟待被解放与提升的感性、伦理生活中的主体间性以及关照现实的伦理教育。最后,从非形而上学的视角出发,敬重在美学话语中的含义已经超越于仅仅服务于理性的道德推动力,而成为人走向理解自身、认识自身的途径。在伦理生活的视域中,作为道德义务的敬重成为了主体间交往的伦理态度。在伦理教育的实践中,作为人格性禀赋的敬重赋予了我们理解自身超越性以及通达自由的可能。就此而言,敬的意识将开启我们迈向崇高的超越之路,最终实现个人生命的自我完善。因此,康德意义上的敬重不仅在于其开创了道德哲学的新方向,更在于它为我们当下的伦理生活提供了一种“实践智慧”。道德理想的最终实现不可能仅仅依靠静态的理性,还需要培养流动的情感,需要从生成性的意义上来理解康德的道德动机。从人之禀赋的意义上来理解康德意义上的敬重,它始终指向的是人的自我完善之永恒进程,而非无时间维度下的理念式的实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