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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人们重要的生活、生产物质资料。近些年来,房屋资源不均衡现象越来越严重,房屋租赁成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房屋拆迁已成为了社会热点问题。拆迁征地纠纷关系民生,涉及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而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仍存在着补偿制度立法不完善、拆迁补偿方式简单化等问题,导致拆迁补偿纠纷巨增,拆迁问题处理不好而会引起巨大的社会矛盾。拆迁中不仅涉及到房屋所有人的利益,也涉及到承租人作为拆迁的相关人的利益。长期以来我国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一直沿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出台并实施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从立法上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仍存在没有明确对国有土地上房屋承租人的损失补偿等问题,以至于承租人及其相关人的切身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上如何保障拆迁中承租人合法权利是本文尝试解决主要问题。本文选择此作为研究方向,使用评价方法,预测方法,实证分析方法,综合比较等方法,从“厦门市X工贸有限公司诉李C、金D租赁合同纠纷案”一案出发,通过案中添附房屋是否合法、拆迁补偿协议举证责任、法院依申请调查取证是否必要、依会议纪要裁判是否合法、诉争款项的性质等五个争议焦点进行充分分析,对涉拆问题进行探讨并思考,以为拆迁时房屋承租人权利保护提出一些建议和看法。最后,对本案处理意见进行简述并对现行拆迁征收法律制度提出建议。第一,立法上,我国应对拆迁中补偿项目法定化,同时明确承租人的诉讼地位;第二,司法上,法院在审理涉拆案件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同时应重视调解的作用;第三,自我保障时,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应尽到审慎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