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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当今环境问题的突显和人类应对环境问题的基本思路,论述了环境德治与环境法治的基本内涵及道德与法律在解决环境问题上的作用。文章从三个方面论述了环境德治与环境法治的契合,通过进一步分析我国当前生态环境态势和环境德治与环境法治的现状,指出我国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加强环境德治与环境法治建设,德法并举、标本兼治,从而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强调指出保护环境必须德法并举以建构和谐社会,确保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本文的研究并非为了寻求一种环境伦理建构的新路径,而着眼于探讨人与自然和谐的实践方式。这种探索是初步的、也难免有粗陋之嫌,但笔者愿以此作为更进一步研究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