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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钢铁行业自1996年起一直处于世界产量之巅,但日渐增多的产量背后却是钢铁产能的过剩。尤其是2012年起钢铁行业全面陷入“寒冬期”,市场低迷,供需不平衡,利用率低,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初,中央就频频颁布调控钢铁产能的政策,系列政策接连颁布已有二十余年,但是钢铁产能过剩的现况却没有多大改善甚至更加严重。本文运用文献研究和比较分析方法,以地方政府的行为为研究对象,以当前钢铁行业衰落时期为研究背景,深入剖析我国地方政府在执行钢铁产能控制政策过程中的行为,破解地方政府政策执行行为的规律。首先,梳理并划分了我国钢铁产能控制政策的历史阶段,同时了解当前各地钢铁产能过剩的情况。其次,观察地方政府执行钢铁产能控制政策的中的行为并进行归类,总结出地方政府执行该政策时的三种行为类型,即:忠诚型政策执行行为、折扣型政策执行行为和抵抗型政策执行行为。第三,从价值取向、政策标准、执行方式、资源机制等方面来分析导致地方政府产生折扣型与抵抗型政策执行行为的原因。第四,提出了改善地方政府行为的针对性的建议。最后,得出本文的结论:地方政府在执行钢铁产能控制政策时应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治理;确保政策落实的关键在于改善折扣型与抵抗型政策执行行为;要从思想认识,方式方法,以及体制机制层面对地方政府的行为进行综合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