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结果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夸大甚至虚假的现象,失信于民和朝令夕改现象也层出不穷,这会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公民对政府产生特定的甚至长期难以恢复的信任危机,因此深入探讨地方政府统计数据的失信问题具有重大的学术与现实意义,本研究充分吸收了西方文献中的积极因素,合理借鉴其逻辑思路,并对国外成熟的政府统计数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予以介绍,比较分析了国内外政府统计数据公开制度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并试图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结论与对策建议。本研究从地方统计数据失信的传播过程入手,在厘清“政府信用”、“统计失真”、“统计失信”等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对策。本研究还结合实践构建了地方政府统计数据失信的形成过程模型,并提出了重建地方政府统计数据公信力的全新模型,相比较以往研究,本研究直接关注现实问题,对实际工作具有操作层面上的指导意义。“政府统计数据失信”在本研究中有两重涵义,第一,被质疑的数据产生于地方各级政府的统计部门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而不是政府以外的第三方机构,如企业、科研或教育机构等;第二,失信于公众的动因主要体现在数据传播效果上而不是数据本身。地方政府统计数据失信的主要表现有:1、统计数据失真;2、统计数据发布矛盾;3、统计数据形成过程不透明;4、统计数据定义模糊、解释困难;5、统计数据与公众直接感受反差巨大;6、统计数据未能及时服务于社会需求。地方政府统计数据失信的动因包括:第一,文化根源,如:部分官员言行不一欺下媚上的人格失真导致角色错位甚至工作失效;权力属于上一层官僚的所谓“官场文化”导致应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报喜不报忧;在人情社会中,部分官员习惯于不按规则办事。第二,工作根源:1、数据“攀比”和数据“阉割”;2、信息传播的失效;3、传播反馈失效;4、制度层与执行层间的“鸿沟”。地方政府统计数据失信的成因包括:第一,统计体制原因:公众参与度过低、业务执行和行政管理合二为一、统计方法缺陷、统计法规不足等。第二,行政体制原因:地方统计部门不是一个独立实体,其正常工作被各级行政力量干预是无法避免的事实。第三,传媒自身原因:媒体未能为公众提供有效与有价值的监视与监督功能,在行政力量干预之下部分媒体的沉默会导致媒体传播功能被扭曲甚至消解。第四,相关部门官员个人原因:一些官员明显违背常理并脱离现实生活的大话和空话会导致公众对政府官员在未来工作中所有的承诺和表现都持怀疑态度。第五,道德、信仰等社会文化原因:在物质主义的负面影响下,不少地方政府官员放弃了职业道德和操守,放弃了信仰约束。提升地方政府统计数据公信力的对策包括:第一,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完善统计数据发布失信之后的责任追究制度;增加异议复查条款;增加罚款规定;增加针对个人罚款的规定;出台部门管理条例。第二,构建地方政府统计新体制:1、保障数据产生过程的透明度;2、重新设立类似于华东、华南等形式的大区统计体系,实行垂直管理;3、将统计数据与其绩效考核之间的硬性捆绑关系逐步解散,以消除统计数据造假的内在制度原因;4、各级的统计数据指标体系由国家统计局编制,各地只负责提供数据,国家统计局负责核查。第三,创新地方政府统计数据发布新机制:1、统计部门在选择宣传机构时,应慎重考虑其权威性和公众的可接受性;2、当公众提出质疑时,统计部门应该指定专业的公共关系发言人在相关消息发布后的黄金4小时内予以解答;3、统计部门应充分利用好官方网站这个自有媒体;4、改革数据发布的听证制度,鼓励政府在公布数据信息时采取听证制,以增加数据信息传播的透明度。第四,引入高校、非政府组织等第三方,从三个方面加大地方政府统计数据信息的公开程度:1、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工作;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包括新媒体)的监督力量;3、非政府组织(NGO)可以通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或者组织特定公共人物与政府进行交涉等方式,来实现对政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