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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我国专门从事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由于特殊的政策使命和内在经济伦理,其社会绩效的内容和评价方法有别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自2008年我国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政策以来,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规模迅速扩大,机构发展状况也呈现出更加复杂的特点,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绩效备受关注。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绩效具有综合性意义,既包括其对经济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包括对就业、扶贫、分配以及其它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影响。本文首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绩效及其实现机制进行理论研究。一方面,在梳理和明确了小额信贷、普惠金融以及小额信贷机构社会绩效等基本概念和含义的基础上,提出对小额贷款公司社会绩效进行考察的维度和视角;另一方面,论证了小额贷款公司机构目标、普惠金融的发展内涵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目标之间方向的一致性以及层次的渐近性,继而提出了本文的两个推论: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实现其社会绩效;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绩效是通过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即金融体系中普惠特征的增加这一机制来实现。同时,利用博弈论的研究方法证明了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与正规金融机构共生共存并协调发展,其通过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来实现社会绩效的机制具备长期、稳定的基础。其次,本文利用山东省17地市的数据,分别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三个角度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绩效进行了实证检验;同时,为了兼顾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等其它社会福利方面,本文借鉴联合国构建人类发展指数(HDI)的思想,将反映社会绩效各方面的指标进行了归一化处理,形成单一的指标,并以此为样本,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绩效进行了整体评价,以此来部分反映小额贷款公司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在验证了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实现社会绩效的基础上,本文对小额贷款公司社会绩效的实现机制进行实证分析,检验普惠金融的发展在小额贷款公司社会绩效实现机制中的中介效应。为了对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进行量化,在检验开始之前,本文再次利用指数方法构建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并编制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对样本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进行定量测度和分析。在此基础上,采用Sobel检验模型对普惠金融发展的中介地位进行实证分析。检验结果很好地支持了以上推论。此外,本文利用构建的样本,从普惠金融发展的三个内涵出发,进一步就小额贷款公司如何促进普惠金融发展这一问题进行实证分析,相关结果显示小额贷款公司在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最后,总结、梳理相关研究结果形成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并对未来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定位和发展路径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