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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学方法的理论是社会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关于社会的基本认识论基础上形成,又指导着具体的社会学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本文所考察的两位主要人物——涂尔干和吉登斯分别是古典与现代社会学的两个大师级人物:涂尔干利用自然科学方法模式建立了“实证”的社会学方法论体系;吉登斯则通过对多种理论与方法论的综合发展出了“结构化”社会学理论和与之相应的社会学方法。
文章通过由社会理论到方法论的顺序系统展示了涂尔干与吉登斯的方法论思想,由此形成比较,指出二者在社会理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研究任务、研究方法、学科性质等方面所存在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考察了两种方法论的贡献与缺陷,最后提出了一种具有综合倾向的新方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