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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商标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商标保护力度的逐渐加强,侵害商标权案件快速增多,仅2016年,一审民事商标案件就高达27185件,行政案件高达5990件1。而在现实的司法判决中,最受关注的商标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仍存在法定赔偿适用泛滥的现象。尤其是商标反向混淆类案件,往往诉请赔偿额巨大,一审二审赔偿数额判定具有明显差异,如何科学且高效地确定赔偿数额是当前实务界与理论界紧密关注并积极探讨的难题。基于这一背景,本文重点分析反向混淆类商标侵权案件并对评估赔偿数额进行探讨。文章首先对国内外有关商标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和商标反向混淆侵权损害赔偿的文献进行梳理,探究商标反向混淆的侵权认定与其侵权损害赔偿的具体确定方法,为文章的展开奠定基础。随后,文章对我国目前的商标立法与侵权案件司法判定现状进行数据统计与定量分析,发现目前在现实判定中存在法定赔偿原则适用泛滥、赔偿数额考量因素实际应用中恍若虚设、司法满足度较低等问题。同时在大量案件中提炼出商标侵权案件的四种典型形式:正向混淆、反向混淆、损害商标功能、涉及网络交易平台的商标侵权案件,对四类形式的特点和赔偿确定路径做了简单梳理,并重点筛选了商标反向混淆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反向混淆类案件在赔偿数额确定中存在广泛争议,具有现时需求。文章紧接着对商标反向混淆的内涵及其侵权特性做深入挖掘,发现反向混淆类案件在侵权目的、实施主体和所造成的损害三个方面具有特殊性,同时参照美国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方式提出,商标许可费的合理倍数是确定此类案件赔偿数额的最佳原则。随后分析了传统评估方法的局限性,并给出了基于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的改进的市场法。最后,以“新百伦”侵权一案为例,采用改进的市场法进行案例分析,并从评估假设、评估方法、评估参数与评估师定位等层次进行系统讨论,以检验上述方法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本文借鉴国内外商标反向混淆侵权损害赔偿的确定方法和评估经验,并全面吸收商标资产的特性,探讨不同赔偿方式的适用性,探索出适合于商标反向混淆侵权损害赔偿评估的方法,对资产评估实务以及司法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