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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在2012年6月7日晚间正式发布公告,宣布从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允许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在0至10%的区间内做一定的上浮。在此之前,央行曾放松过对存款利率下限的监管,但允许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往上浮动的监管方式还是首次推行,由此我国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产品结束了长期以来的“同价”时代,这也是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突破一步。随后的几年间,央行又数次调息并扩大浮动区间,直至2015年8月26日,央行彻底放开对存款利率上限的监管,商业银行进入了自主定价时代。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也为深入研究我国存款利率创新采纳与扩散机制提供了史无前例的大量数据。从金融体制健全、经济金融发达的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在其商业银行提供的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服务中,存款产品往往是最具有差异性的,其创新也很频繁。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产品来看,其核心要素就是利率,利率的不断更新就意味着存款产品的不断创新。从央行2012年6月8日开始推行的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来看,每次进行利率创新后,各商业银行都积极采纳,利率创新也在商业银行间迅速扩散。但是,每次利率创新推出后各商业银行的采纳时间并不完全相同,即使同一家银行每次采纳的时间也有先有后,这也导致利率创新在商业银行中的扩散路径有所区别。那么是什么导致不同商业银行选择在不同的时点采纳新利率?又是什么造成同一家商业银行的采纳决策不断变化?利率创新的扩散路径又代表了什么?本文希望通过研究解答上述问题。从目前学者对金融创新的研究来看,国内外的研究都很少触及利率创新的采纳及扩散机制。首先,国内外学者大量地研究美国问题,对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较少;其次,研究ATM、手机银行等银行产品采纳与扩散的远远多于研究存款利率创新的;再次,即使研究利率创新也大多将目光放在基准利率上;最后,大多研究都从宏观角度出发而忽略了对微观领域的探讨。因此,本文研究的内容是国内外学者还未深入探讨过的领域,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实际上,研究我国利率创新的采纳与扩散机制也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但对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却直至2012年6月8日才真正开启。目前虽然存款利率上限已完全放开,看似已完成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但实际要做的还很多。因此,研究我国存款利率创新的采纳与扩散机制不仅对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有重要的意义,对其他金融相关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同时,对商业银行了解竞争对手的行为也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金融创新的相关理论开始研究,逐步深入到金融创新的采纳与扩散机制。在理论支持的基础上,决定选用生存分析并配合bootstrap再抽样方法开展对利率创新采纳的研究,同时运用BASS模型和外部影响模型探索利率创新扩散轨迹及其特点。通过对2012年至2015年四次利率创新的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商业银行自主定价能力增强。国有银行在利率创新采纳过程中的示范作用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逐步消失。第二,商业银行采纳利率创新主要受其贷款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影响,且贷款规模促进银行采纳创新而盈利能力则降低银行采纳新利率的意愿。第三,贷存比仅在采纳创新可以提高存款利率时可以促进银行提前采纳创新,当采纳新利率意味着降低存款利率时,贷存比也不再具有影响。第四,风险水平和资产质量并不对商业银行采纳利率创新造成影响。第五,受“个体”因素的影响,我国利率创新扩散轨迹呈现“指数”型而非“S”型。本文的创新之处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对利进行严格管制,导致2012年6月8日以前没有数据可用于研究此类问题,本文则从2012年6月8日起详细记录了每次调息后各商业银行的采纳情况,此部分数据必须及时收集,很难在事后再次收集。因此,本文所记录的数据具有一定的不可复制性。第二,此前对金融产品创新采纳的研究通常以客户作为研究主体,而本文则以商业银行作为主体进行研究。第三,对金融创新采纳与扩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ATM、手机银行和信用卡等产品上,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对利率的创新采纳及扩散机制进行研究的很少,尤其将多次利率创新进行联合研究的几乎没有,本文丰富了国内对该领域的研究。第四,本文采用的Cox比例风险模型此前大多用在对医学问题的研究上,在金融领域使用该模型较少,本文不但将该模型用于利率创新采纳的研究上,还结合了bootstrap再抽样方法,提高了研究结果的准确性。第五,本文在对利率创新扩散的研究中提出了“个体”因素的影响,而不再局限于内部影响和外部影响,成功得解释了利率创新扩散路径呈现“指数”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