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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开放力度不断加大、来华居留外国人数量持续增长,公安机关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2013年7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在整合现有法律的同时,根据当前出入境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将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工作调整作为下一步我国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重点。然而,新法中关于外国人出入境管理的配套法律法规、相关职能部门设置以及具体实施办法等问题的描述尚不够完善,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本文以长沙市为例,针对公安机关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工作中的居留管理工作开展研究,通过分析公安机关外国人居留管理工作的特点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目标,即实现国家利益、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机统一;在此基础上,运用调查研究法,阐述了现阶段长沙市公安机关外国人居留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部门职能设置及考核标准不够科学,外国人住宿登记机制不科学和管理信息共享通道不畅等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运用比较研究法,对比国外关于外国人居留管理的理论研究和相关举措,从中得出从出入境管理向国际移民管理转变的启示;最后,提出了健全外国人居留管理法律体系,优化出入境管理部门职能体系及考核标准,构建全覆盖和资源共享的外国人管理平台以及发挥基层公安机关和社会力量作用四个方面的管理对策和建议,探讨性地对符合我国外国人居留管理专业特点和实战要求的警务模式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