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是世界上十三个最严重缺水的国家和地区之一,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长期以来计划经济思路一直主导我国自然资源配置,严重制约了水资源的有效配置。水权和水权市场作为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手段,成为人们的共识。水权转让合同制度是水权市场建立的基础。本文探讨了水权转让合同制度的具体内容,除去引言和结语,正文分为以下五章:第一章“水权界定”,水权界定是水权转让的前提,本章分析了学术界对水权概念的分歧,并具体阐述了水权的性质和特征,对水权作了初步界定:水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使用、收益的权利。第二章“水权转让合同的概念与性质”,在水权界定的基础上,本章分析了水权转让与水权转让合同之间的关系,并阐述了水权转让合同的性质及其与其他相近合同的区别。第三章“水权转让合同的定位”,水权转让一方面带来水资源配置的高效率,另一方面也可能对水环境造成破坏,水权转让的这种正负效应,使得各国纷纷对水权转让做出规制,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第四章“水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由于水权转让合同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仍系无名合同,而其与典型合同存在较大的区别,因此,研究水权转让合同的具体架构便显得尤为重要。本章从水权转让合同的主体、标的、订立以及效力等方面,具体探讨了其基本内容,期能梳理水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涵。第五章“我国水权转让合同制度的建构”,随着水资源的重要性日渐突出,水权转让合同的有名化成为客观趋势。本章论证了水权转让合同有名化的理由,并分析了我国水权转让的立法情况,进而提出我国水权转让合同制度建构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