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任(trust)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心理现象,普遍地存在于人们日常互动中,是日常生活的重要基础之一。信任问题在国内的研究主要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凸显于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之下,现代社会即风险社会,或称原子化社会。当前,中国传统的信任模式正在从“亲而信”向“利相关”转向,而无论在哪种模式下,信任都呈现出差序格局的状态。在原子化社会中,对信任危机及信任建设的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研究采用CGSS2012年数据库,以基于某类社会角色的信任对象为因变量,分为两大类:人际信任(普遍信任、特殊信任)与制度信任,验证以互联网为主要信息媒介源、亲友活动参与水平、组织参与水平、政治参与水平对信任的影响。同时,文中也检验了人口基本属性、文化属性和社会资本属性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对信任的影响。在分析过程中,采用的分析方法主要包括列联表的变量描述分析、T检验、方差分析与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各方法相辅相成以检验研究假设,研究结论如下:其他条件一定时: (1)以互联网为主要信息媒介源的个体,其普遍信任水平相对以非互联网为主要信息媒介源的个体更低。无论是否以互联网为主要信息媒介源,都不影响个体的特殊信任水平;(2)邻居社交频率越高/单日内非家亲联系数量越多,人际信任水平越高;朋友社交频率越高,普遍信任水平越低但特殊信任水平越高;(3)不同的组织参与对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具有不同的影响:积极参与官方组织、校友会能够显著提高特殊信任水平,群众组织与娱乐团体的会员消极参与则会降低特殊信任水平;积极参与官方组织能够显著提高制度信任水平;仅作为非官方组织成员且消极参与时,会降低制度信任水平;政治参与水平越高,制度信任水平越高。其他类组织参与水平不对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产生显著影响。(4)三组控制变量,即年龄、婚姻状态与城乡居民身份,受教育水平与人性善恶观,家庭年总收入、政治身份与工作单位类型,对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具有不同方向、不同程度的解释作用。 基于描述分析与假设检验,提高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可从以下三个主要方面考虑:加强网络信息监督与管理,尤其是内容真实性审核与内容传播、惩处虚假信息散布的个人与组织,制定并规范公平公正的互联网平台运营规则;促进个体性与公共性建设,一方面进一步发展民间-官方组织,另一方面培育个体的公民意识,使个体在道德与法律约束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公共性建设,提高整个社会的信任存量;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通过提高民众对政府的绩效的满意度来提升制度信任,调动个体、组织和政府在经济、文化、法律等多维度共同参与信任建设,削弱社会信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