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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行政奖励,是监狱对罪犯执行刑罚过程中,依据有关监狱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为了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对服刑改造表现好的罪犯,给予肯定和激励的一种奖励。监狱通过对罪犯的奖励,使罪犯在监狱改造中思想稳定、行为规范、目标明确、有利于增强罪犯的改造主动性,有利于监狱工作目标的实现。现有罪犯的考核奖励制度,是适应了刑事政策要求,在教育和改造罪犯的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的结果。随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监狱法》颁布实施,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所有余刑在3个月以上的罪犯均要投送监狱服刑。这一重大刑事政策的调整,导致监狱内收押的短刑犯人数显著增加,使监狱现有的管理模式与考核制度之间的矛盾变得更加突出,现有奖励制度的缺陷有扩大化的趋势,考核奖励制度的乏力,成为影响狱内改造秩序、提高监狱改造质量的瓶颈。全国各省监狱针对新形势给监狱工作带来的影响,纷纷出台新的考核奖励举措,使监狱的考核奖励制度更能适应监狱行刑形势的要求。这篇论文结合江苏监狱在罪犯考核奖励中设立“记奖”行政奖励的举措,着重探讨“记奖”奖励在监狱的实施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和对策。 这篇论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理论分析法律修改给监狱工作带来的困境,剖析“记奖”奖励产生的原因,以及建立罪犯“记奖”奖励的实际意义;第二部分,从“记奖”奖励的属性、特征和具体的作用角度,分析“记奖”行政奖励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通过“记奖”奖励的一般实施程序,与监狱其他行政奖励的衔接、与法律奖励的衔接、与监狱处罚的衔接、剖析“记奖”奖励在监狱工作中的适用;第四部分,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记奖”奖励在罪犯改造工作中的具体适用现状,分析出“记奖”奖励存在的不足和产生不足的原因;第五部分,结合实际,提出发展和完善“记奖”奖励的构建和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