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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资源逐年减少、浪费现象日益严重、水污染问题不断加剧、大部分供水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这无一不与当今的水价形成机制有关。因此,重新审视我国目前的水价,确立起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势在必行。本文以阶梯水价理论为指导,采用完全成本定价法,并考虑到季节性供求因素的影响,构建了季节性阶梯水价模型,确定了每级阶梯的用水基数及相应的不同季节的阶梯水价。科学合理的自来水价格应包括四个部分,即水资源的内部成本(包括水资源费和水加工的附加价值)、外部成本和机会成本,并且每年的水价应根据通货膨胀率或物价上涨幅度和生产效率的百分比适时进行调整,每五年重新计算一次。然后,以重庆市主城区为例应用了季节性阶梯水价模型,确定了阶梯水量和季节性阶梯水价。为了更好地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将自来水的劣质替代品再生水纳入研究范围。再生水的供给模式有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通过分析,得出采用特许经营的分散式供给方式更适合于目前我国居民用水的特点和中水市场发展的现状。在此基础上,作者探讨了科学的中水价格形成机制:一方面,要保证中水企业能够持续经营,那么中水价格至少应覆盖中水的全部供给成本,并且由于中水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中水价格应免除自来水价格中的外部成本,即污水处理费部分,并给予相关税费减免;另一方面,要保证居民从心理上接受再生水,并且愿意在某些用途上替代自来水,那么中水价格必须与自来水价格拉开足够大的差距,并且不能超过自来水的第一级季节性阶梯水价;另外,由于中水市场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较大,因此以上形成的中水价格应在考虑特许经营风险后对其进行适当调整。最后,本文针对城市居民水价形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分别从供水企业、政府和居民消费者三个主体提出了相关建议。